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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部畢業條件(107學年度入學適用)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10-23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壹、修業年限: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民國105年06月01日修正)第42條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修業年限為三年。
學生未在修業年限內修畢應修課程者,得延長其修業年限,至多二年。
身心障礙學生因身心狀況及學習需要,得延長修業期限,至多四年。
學生因懷孕、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得延長修業期限,至多四年。

貳、畢業標準: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民國103年01月08日發布)第25條
 依據普通高中課程綱要規定(民國100年7月14日修正)第2條

一、修業期滿後,取得畢業證書條件,以下六點全數符合:

  • 總取得學分數 (A+B) 必須大於或等於 160 學分。三學年共開198學分。
  • 取得必修課程 ( A ) 學分數必須大於或等於 120 學分。三學年共開138學分。
  • 取得選修課程 ( B ) 學分數必須大於或等於  40 學分。三學年共開 60學分。
  • 「第二外國語文」、「藝術與人文」、「生活、科技與資訊」、「健康與休閒」、「全民國防教育」、「生命教育」、「生涯規劃」、「其他」(非主科跨採及中華文化基本教材者) 等八類合計至少取得 8 學分
  • 滿足「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規定 (C)。
  • 功過相抵之後未達三大過。

二、修業期滿後,取得修業證書條件,以下三點全數符合:

  • 修畢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所定應修課程
  • 總取得學分數 (A+B) 必須大於或等於 120 學分。三學年共開198學分。
  • 未符合前述取得畢業證書條件者

三、僅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條件,以下二點全數符合:

  • 未符合前述取得畢業證書條件者
  • 未符合前述取得修業證書條件者

參、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
 依據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民國106年06月02日修正)第2條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

一、只有高三沒修課,因故休學、退學或重讀二年以上,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二、只有高三上學期修完後,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三、高三念完後,因故未能畢業,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共同必修部分(合計必修 (A) 122 學分)

  • 國文,合計 24 學分。
    一上至三下共六學期,每學期 4 學分
  • 英文,合計 24 學分。
    一上至三下共六學期,每學期 4 學分
  • 數學,合計 16 學分。
    一上至二下共四學期,每學期 4 學分
  • 歷史,合計 8 學分。
    一上至二下共四學期,每學期 2 學分
  • 地理,合計 8 學分
    一上至二下共四學期,每學期 2 學分
  • 公民與社會,合計 8 學分。
    一上至二下共四學期,每學期 2 學分
  • 全民國防教育,合計 2 學分。
    一上至一下共二學期,每學期 1 學分
  • 藝術領域部分,合計 10 學分。
    音樂:4 學分
    美術:4 學分
    藝術生活: 2 學分
    每一科目至少修習 2 學分。
  • 健康與體育領域部分,合計 14 學分。
    體育:一上至三下共六學期,每學期 2 學分
    健康與護理: 2 學分
  • 生活領域部分,合計 8 學分。
    家政: 2 學分
    生活科技: 2 學分
    資訊科技概論: 4 學分
    每一科目至少修習 2 學分。

自然領域部分(必修 (A) 16 學分;自然科學類選修 (B) 0 或 6 學分)

  • 基礎生物
    基礎生物 (一)
    一年級共同必修(A) 2 學分。
    二年級(社會組、一類組    )本校列為必修(A) 2 學分;
    二年級(自然組、二類組、三類組)本校列為選修(B) 2 學分。
    基礎生物 (二) 應用生物
    二年級(自然組、三類組    )本校列為選修(B) 2 學分。
    至少修 2 學分。
  • 基礎化學
    基礎化學 (一)
    一年級共同必修(A) 2 學分。
    基礎化學 (二)
    二年級共同必修(A) 2 學分。
    基礎化學 (三)
    二年級(自然組、二類組、三類組)本校列為必修(A) 2 學分。
    生活化學
    二年級(二類組)加開「生活化學」本校列為選修(B) 1 學分。
    至少修習 2 學分。
  • 基礎物理
    基礎物理 (一)
    一年級共同必修(A) 2 學分。
    基礎物理 (二) A
    二年級(社會組、一類組    )本校列為必修(A) 2 學分。
    基礎物理 (二) B
    二年級(自然組、二類組、三類組)本校列為必修(A) 4 學分(二上至二下共二學期,每學期 2 學分)。
    生活物理
    二年級(二類組)加開「生活物理」本校列為選修(B) 1 學分。
    至少修習 2 學分。
  • 基礎地球科學
    基礎地球科學(一)
    一年級共同必修(A) 2 學分。
    基礎地球科學(二)
    二年級(社會組、一類組    )本校列為必修(A) 2 學分;
    二年級(自然組、二類組、三類組)本校列為選修(B) 2 學分。
    至少修習 2 學分。

共同選修部分(合計選修 (B) 20 學分)
    語文類 4、數學類 4、生涯規劃類 1 、生命教育類 1 、全民國防教育類 2 、第二外國語文類 4 、其他類 4

  • 中華文化基本教材(語文類)
    一年級2學分
  • 國際新聞英文探討(語文類)
    三年級2學分
  • 統整數學(數學類)
    三年級2學分
  • 微積分(數學類)
    三年級2學分
  • 生涯規劃 (生涯規劃類)
    一年級1 學分。
  • 生命教育 (生命教育類)
    一年級1 學分。
  • 當代軍事科技 (全民國防教育類)
    二年級1 學分。
  • 野外求生(全民國防教育類)
    三年級1 學分。
  • 第二外語 (第二外國語文類,多元選修開課)
    一上至二下共四學期,每學期 1 學分
  • 研究方法 (其他類,多元選修開課)
    一上至一下共兩學期,每學期 1 學分
  • 專題論文寫作 (其他類,多元選修開課)
    二下至三上共兩學期,每學期 1 學分

高三選修科目

社會組同學會修下列科目,列為數學類與社會學科類選修(合計選修 (B) 24 學分):

  • 選修數學乙:上學期 3 學分、下學期 3 學分。
  • 應用地理:上學期 3 學分、下學期 3 學分。
  • 選修歷史:上學期 3 學分、下學期 3 學分。
  • 選修公民與社會:上學期 3 學分、下學期 3 學分。

自然組同學會修下列科目,列為數學類與自然科學類選修(合計選修 (B) 26 或 32 學分):

  • 選修數學甲:上學期 4 學分、下學期 4 學分。
  • 選修物理:上學期 4 學分、下學期 4 學分。
  • 選修化學:上學期 3 學分、下學期 3 學分。
  • 選修化學實驗:上學期 1 學分、下學期 1 學分。
  • 選修生物:
    (自然組、三類組)
    上學期 4 學分、下學期 4 學分;
    (二類組    )上學期 1 學分、下學期 1 學分。

其他選修部份(各類組學分數不等)

其它非上述所列到的課名所修的學分全部都算選修學分(B)。

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領域、科目與學分數)(C)

領域名稱

科  目

學分數

備  註

語文領域

國文

8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英文

8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數學領域

數學

8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社會領域

歷史

2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地理

2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公民與社會

2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自然領域

物理

2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化學

2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生物

2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藝術領域

音樂

4

任選兩科目

共4學分

美術

藝術生活

生活領域

生活科技(高一必修範圍)

4

任選兩科目

共4學分

家政

相關科目

體育領域

體育

4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必修學分數總計

48

說明:

「生活領域」中之相關科目係指「計算機概論」、「生涯規劃」、「法律與生活」及「環境科學概論」等科目。

這張表格內有 48 學分是必須修完而且必須及格的 (實際上要湊到 160 這些一定都修超過),因此社會組同學也不能說完全不理會自然科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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