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部畢業條件(107學年度入學適用)
壹、修業年限: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民國105年06月01日修正)第42條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修業年限為三年。
學生未在修業年限內修畢應修課程者,得延長其修業年限,至多二年。
身心障礙學生因身心狀況及學習需要,得延長修業期限,至多四年。
學生因懷孕、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得延長修業期限,至多四年。
貳、畢業標準: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民國103年01月08日發布)第25條
依據普通高中課程綱要規定(民國100年7月14日修正)第2條
一、修業期滿後,取得畢業證書條件,以下六點全數符合:
- 總取得學分數 (A+B) 必須大於或等於 160 學分。三學年共開198學分。
- 取得必修課程 ( A ) 學分數必須大於或等於 120 學分。三學年共開138學分。
- 取得選修課程 ( B ) 學分數必須大於或等於 40 學分。三學年共開 60學分。
- 「第二外國語文」、「藝術與人文」、「生活、科技與資訊」、「健康與休閒」、「全民國防教育」、「生命教育」、「生涯規劃」、「其他」(非主科跨採及中華文化基本教材者) 等八類合計至少取得 8 學分。
- 滿足「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規定 (C)。
- 功過相抵之後未達三大過。
二、修業期滿後,取得修業證書條件,以下三點全數符合:
- 修畢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所定應修課程
- 總取得學分數 (A+B) 必須大於或等於 120 學分。三學年共開198學分。
- 未符合前述取得畢業證書條件者
三、僅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條件,以下二點全數符合:
- 未符合前述取得畢業證書條件者
- 未符合前述取得修業證書條件者
參、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
依據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民國106年06月02日修正)第2條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
一、只有高三沒修課,因故休學、退學或重讀二年以上,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二、只有高三上學期修完後,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三、高三念完後,因故未能畢業,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共同必修部分(合計必修 (A) 122 學分)
- 國文,合計 24 學分。
一上至三下共六學期,每學期 4 學分 - 英文,合計 24 學分。
一上至三下共六學期,每學期 4 學分 - 數學,合計 16 學分。
一上至二下共四學期,每學期 4 學分 - 歷史,合計 8 學分。
一上至二下共四學期,每學期 2 學分 - 地理,合計 8 學分。
一上至二下共四學期,每學期 2 學分 - 公民與社會,合計 8 學分。
一上至二下共四學期,每學期 2 學分 - 全民國防教育,合計 2 學分。
一上至一下共二學期,每學期 1 學分 - 藝術領域部分,合計 10 學分。
音樂:4 學分
美術:4 學分
藝術生活: 2 學分
每一科目至少修習 2 學分。 - 健康與體育領域部分,合計 14 學分。
體育:一上至三下共六學期,每學期 2 學分
健康與護理: 2 學分 - 生活領域部分,合計 8 學分。
家政: 2 學分
生活科技: 2 學分
資訊科技概論: 4 學分
每一科目至少修習 2 學分。
自然領域部分(必修 (A) 16 學分;自然科學類選修 (B) 0 或 6 學分)
- 基礎生物
基礎生物 (一)
一年級共同必修(A) 2 學分。
二年級(社會組、一類組 )本校列為必修(A) 2 學分;
二年級(自然組、二類組、三類組)本校列為選修(B) 2 學分。
基礎生物 (二) 應用生物
二年級(自然組、三類組 )本校列為選修(B) 2 學分。
至少修 2 學分。 - 基礎化學
基礎化學 (一)
一年級共同必修(A) 2 學分。
基礎化學 (二)
二年級共同必修(A) 2 學分。
基礎化學 (三)
二年級(自然組、二類組、三類組)本校列為必修(A) 2 學分。
生活化學
二年級(二類組)加開「生活化學」本校列為選修(B) 1 學分。
至少修習 2 學分。 - 基礎物理
基礎物理 (一)
一年級共同必修(A) 2 學分。
基礎物理 (二) A
二年級(社會組、一類組 )本校列為必修(A) 2 學分。
基礎物理 (二) B
二年級(自然組、二類組、三類組)本校列為必修(A) 4 學分(二上至二下共二學期,每學期 2 學分)。
生活物理
二年級(二類組)加開「生活物理」本校列為選修(B) 1 學分。
至少修習 2 學分。 - 基礎地球科學
基礎地球科學(一)
一年級共同必修(A) 2 學分。
基礎地球科學(二)
二年級(社會組、一類組 )本校列為必修(A) 2 學分;
二年級(自然組、二類組、三類組)本校列為選修(B) 2 學分。
至少修習 2 學分。
共同選修部分(合計選修 (B) 20 學分)
語文類 4、數學類 4、生涯規劃類 1 、生命教育類 1 、全民國防教育類 2 、第二外國語文類 4 、其他類 4
- 中華文化基本教材(語文類)
一年級2學分 - 國際新聞英文探討(語文類)
三年級2學分 - 統整數學(數學類)
三年級2學分 - 微積分(數學類)
三年級2學分 - 生涯規劃 (生涯規劃類)
一年級1 學分。 - 生命教育 (生命教育類)
一年級1 學分。 - 當代軍事科技 (全民國防教育類)
二年級1 學分。 - 野外求生(全民國防教育類)
三年級1 學分。 - 第二外語 (第二外國語文類,多元選修開課)
一上至二下共四學期,每學期 1 學分 - 研究方法 (其他類,多元選修開課)
一上至一下共兩學期,每學期 1 學分 - 專題論文寫作 (其他類,多元選修開課)
二下至三上共兩學期,每學期 1 學分
高三選修科目
社會組同學會修下列科目,列為數學類與社會學科類選修(合計選修 (B) 24 學分):
- 選修數學乙:上學期 3 學分、下學期 3 學分。
- 應用地理:上學期 3 學分、下學期 3 學分。
- 選修歷史:上學期 3 學分、下學期 3 學分。
- 選修公民與社會:上學期 3 學分、下學期 3 學分。
自然組同學會修下列科目,列為數學類與自然科學類選修(合計選修 (B) 26 或 32 學分):
- 選修數學甲:上學期 4 學分、下學期 4 學分。
- 選修物理:上學期 4 學分、下學期 4 學分。
- 選修化學:上學期 3 學分、下學期 3 學分。
- 選修化學實驗:上學期 1 學分、下學期 1 學分。
- 選修生物:
(自然組、三類組)上學期 4 學分、下學期 4 學分;
(二類組 )上學期 1 學分、下學期 1 學分。
其他選修部份(各類組學分數不等)
其它非上述所列到的課名所修的學分全部都算選修學分(B)。
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領域、科目與學分數)(C)
領域名稱 |
科 目 |
學分數 |
備 註 |
語文領域 |
國文 |
8 |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
英文 |
8 |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
|
數學領域 |
數學 |
8 |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
社會領域 |
歷史 |
2 |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
地理 |
2 |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
|
公民與社會 |
2 |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
|
自然領域 |
物理 |
2 |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
化學 |
2 |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
|
生物 |
2 |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
|
藝術領域 |
音樂 |
4 |
任選兩科目 共4學分 |
美術 |
|||
藝術生活 |
|||
生活領域 |
生活科技(高一必修範圍) |
4 |
任選兩科目 共4學分 |
家政 |
|||
相關科目 |
|||
體育領域 |
體育 |
4 |
高一到高二必修範圍 |
必修學分數總計 |
48 |
說明:
「生活領域」中之相關科目係指「計算機概論」、「生涯規劃」、「法律與生活」及「環境科學概論」等科目。
這張表格內有 48 學分是必須修完而且必須及格的 (實際上要湊到 160 這些一定都修超過),因此社會組同學也不能說完全不理會自然科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