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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轉知109學年度第2學期新竹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2-22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依據新竹縣政府110.02.09府教學字第1103711161號函轉知

申請資格:
1. 設籍新竹縣6個月
2. 家境清寒,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金
3. 109上國中各領域80分以上
4. 109上高中德行甲等,學期成績及體育80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


請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之同學於110.03.24中午12點前繳申請表及附件至教務處承辦人韓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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