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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資訊] 新竹縣各級學校學生數位學習競賽實施計畫 「我是AI高手~學科能力跟著走」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10-31 資訊群組 : 圖書館

[轉知競賽資訊]
壹、緣起

依據教育部「班班有網路,生生用平板」推動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新竹縣推動數位學習主軸為基本學力提升、數位科技運用、國際視野拓展等三面向,積極辦理數位學習相關推廣活動。期望學生運用數位學習平台進行自主學習提升基本學力,同時透過數位工具使用讓學習更豐富多元並展現個人思維,進而邁向國際交流,成為具有國際素養的自主學習者。

貳、目的
一、鼓勵中小學學生運用AI數位工具,展現個人數位學習歷程與成果。二、透過數位自主學習平台,提升自我學科能力。
三、藉由影片製作與再發想,啟發學生創意與創新能力。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新竹縣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

肆、報名對象
新竹縣之公私立高中、國中、國小學生。每人限投一件,採單獨報名,請注意投稿後 Google 表單中的影片連結就不可修改,以免影響審閱。

伍、競賽組別
一、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低年級(一至二年級)之學生。
二、國小中高年級組:國小中、高年級(三至六年級)之學生。
三、國中組:國中全年級(七至九年級)之學生。
四、高中組:高中全年級(十至十二年級)之學生。

陸、報名方式
一、採線上填寫報名資料。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rCiEdQXRvSjzCPoC9
二、報名同時須附上已上傳至個人、教師、學校 YouTube 頻道之「公開」影片連結(此部分可請家長、師長協助),但倘若本中心連結失效會視為放棄競賽。

柒、競賽內容
以平板、手機、相機等具備錄影功能的數位工具,不限形式製作,「數位學習」相關的影片內容說明如下:
一、個人如何應用AI協助自我學習成長,有效提升學科能力。
二、個人運用數位自主學習平台(米立雲、因材網、學習吧、均一、PaGamO、酷英
等)的體驗和收穫。
三、個人數位學習的學習故事、心得、感想等。

捌、作品規範
一、作品須以「影片」方式呈現,不限拍攝工具,惟限橫式拍攝。
二、影片須為原創。長度以 3~5 分鐘為限,時間超過或不足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國小中高年級組、高中及國中組之競賽影片須附上字幕;高中及國中組建議增加英語字幕。

玖、收件及截止日期
114年10月23日(四)至114年11月23日(日)晚上23點59分前截止上傳,逾期恕不受理。

壹拾、評審方式
一、主題適切度 50% 內容能清楚傳達數位學習(如數位工具、自主學習平台等運用)的精神與內涵。
二、整體創意呈現 40% 影片呈現、敘事能力具巧思與創新等。
三、影片完整性 10% 影片包含片頭、片尾、字幕等。

壹拾壹、獎勵方式一、獎勵名額:
各組別(共 4 組)擇特優 1 件、優等 2 件、甲等 3 件、佳作(視作品件數進行數量調整)若干名,提供禮卷並頒發縣府獎狀乙紙。
二、獎勵辦法:
1. 特優:獎狀乙紙、禮卷 3000 元(含稅)。
2. 優等:獎狀乙紙、禮卷 2000 元(含稅)。
3. 甲等:獎狀乙紙、禮卷 1000 元(含稅)。
4. 佳作:獎狀乙紙。
三、公布得獎名單:
預定 114 年 11 月 28 日(五)公布得獎名單於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

壹拾貳、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媒介公開發表、參賽,若經主辦單位審查後發現,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二、得獎作品,倘若被發現參賽資格不符者,或有抄襲損害他人著作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獎勵。
三、參加本次競賽之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即同意其參賽作品採用創用 CC「授權要
素 BY(姓名標示)-授權要素 NC(非商業性)-授權要素 SA(相同方式分享)」授權條款,並於參賽作品開頭標示創意授權圖示。
四、參賽者之著作財產權、肖像權等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且得獎作品須額外簽署作品著作財產權授予同意書,運用於非營利之教育推廣。
五、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金、獎狀,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
六、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調整及最終解釋權之權利。壹拾參、本計畫經核可後實施,修正時另公告之。

壹拾肆、本案聯絡人:
本中心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 呂復明老師
(一)聯絡電話:(03)5962103分機214
(二)電子郵件:hs483683@gapp.hcc.edu.tw

發布組別: 圖書館-資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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