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補修】113學年度高中部暑期(第一波)重修暨自學輔導(0701更新!!!)請盡快繳費!!!
新竹縣六家高級中學113學年度高中部 暑期(第一波)重修暨自學輔導實施計畫
- 依據:
(一) 高級中學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10條。
(二)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重修及補修學分補充規定。 - 目的:協助本校學生不及格科目學分之重修與學習。
- 參加對象:113學年度高一、二各科成績不及格之學生。
- 開班原則:
(一) 若學年平均成績不及格,可申請成績不及格之學期進行專班重修。
(二) 申請重修人數達15人者開重修班,由學生申請重修;未達15人者開辦自學輔導。
(三) 專班重修每學分上課6節;自學輔導班由教師指定教材,供學生修讀,並安排面授指導,每學分上課3節。 - 開課班別:
|
科別代號 |
必選修 |
重修日期/時間 |
學分 |
開設型態 |
教室地點 |
1 |
高一國文 第一冊 |
必 |
自學7/1(一)-7/4(五) 13:00-16:00 |
4 |
自學輔導 |
202 |
2 |
高二國文 第三冊 |
必 |
自學7/7(一)-7/8(二) 09:05-12:00、 7/10(四)-7/11(五) 09:05-12:00 |
4 |
自學輔導 |
202 |
3 |
高一英文 第一冊 |
必 |
自學7/10(四)-7/11(五) 09:00-12:00、13:00-16:00 |
4 |
自學輔導 |
101 |
4 |
高二英文 第三冊 |
必 |
自學7/7(一)-7/8(二) 08:05-12:00、13:05-14:55 |
4 |
自學輔導 |
201 |
5 |
高一數學 第一冊 |
必 |
7/14(一)-7/17(四) 09:00-12:00、13:00-16:00 |
4 |
專班重修 |
202 |
6 |
高一數學 第一冊 |
必 |
7/17(四)-7/18(五) 08:00-16:00、 7/21(一)-25(五) 15:00-17:00 |
4 |
專班重修 |
101 |
7 |
高二數A 第三冊 |
必 |
7/21(一)-25(五)、7/28(一) 15:00-19:00 |
4 |
專班重修 |
201 |
9 |
高二數B 第三冊 |
必 |
7/14(一)-7/16(三) 08:00-12:00 |
4 |
自學輔導 |
301 |
10 |
選修化學一 |
選 |
自學7/7(一) 09:00-12:00、13:00-16:00 |
2 |
自學輔導 |
101 |
11 |
地理(二) |
必 |
7/26(六) 09:00-12:00、13:00-16:00 |
2 |
自學輔導 |
202 |
12 |
公民(二) |
必 |
7/26(六) 09:00-12:00、13:00-16:00 |
2 |
自學輔導 |
101 |
- 報名與繳費
(一) 重修班或自學輔導班,每學分收費240元。
(二) 報名時間:114年6月10日(二)至114年6月15日(日)16:00止。
(三) 報名方式:請至校網最新消息公告查詢報名連結,並至所填信箱確認報名無誤。總務處將協助產出繳費單,請同學於指定期限內繳納費用。未於期限內完成繳費的同學,視同放棄報名,若無法領取畢業證書者,後果自行負責。有任何異動將公告至校網最新消息,有疑問請洽教務處教學組(分機#202)。
報名網址及QR code: https://forms.gle/tGVGCdvVoiy8LEmL9
取得學分後退費表單: https://forms.gle/7gyeAnnTQpJDKYNd6
第二波暑期重修報名時間: 07/10(四)-07/13(日)
- 學生應注意事項:
(一) 學生未申請專班重修或自學輔導者,一律視同放棄取得該科學分資格。
(二) 學生依據重修自學計畫提出申請及繳費,應依排定之課表上課,並遵守學生上課之規定及出缺勤作業辦法。
(三) 學生提出申請重修自學計畫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調班。
(四) 學生報名繳費後,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故無法開課外,一律不得退費;不得以無實際到班上課或衝堂或選課選錯等事由要求退費,故請同學審慎思考後再行繳費。 - 學生出勤及成績考核
(一) 參加重修自學同學來校上課,須穿著制服,注意儀容。
(二) 上課期間因故未能到校上課時,應向任課教師辦理請假手續。
(三) 重修自學成績之計算包括日常考查及定期考查。
(四) 學科重修、自學輔導成績及格者均以六十分計算(特殊生依及格分數計算),其餘依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辦理。
(五) 上課期間應注意教室整潔等生活常規。課程結束時,將前往檢查教室清潔,驗畢才可核發成績。 - 若有任何變更將公布於學校網站(首頁→教務處公告之最新訊息)。
- 有關畢業資格及畢業學分問題,請洽教務處註冊組,電話:03-5503824分機206。
- 本實施計畫經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