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客原語)教學支援工作老師認證培訓計畫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6-03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19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35502265F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
二、研習時間、地點及參加對象:
(一)研習時間:114年7月7日(星期一)至114年7月11日(星期五)共計5日,合計36小時。
(二)研習地點:嘉豐國小(研習場地停車位有限,請參與研習人員盡量共乘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三)研習對象:
1、新竹縣民:
(1) 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閩、客、原語)且持有中高級以上證書正本。
(2)未持有教師證或現/曾任教職之人員。
2、具教師身分者:
(1)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閩、客、原語)且持有中高級以上證書正本。
(2)持有任一教育階段教師證及3年內曾任新竹縣內教職者。
3、他縣市教學支援人員:
(1)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閩、客、原語)且持有中高級以上證書正本。
(2)持有他縣市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且1年內仍有任教本土語文課程事實者。
(3)預計於新竹縣設籍或居住並於新竹縣學校任教本土語文課程者。
4、高級中等學校教學支援人員:
(1)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閩、客、原語)且持有中高級以上證書正本。
(2)持有高級中等學校教學支援人員證書者。
(3)1年內有任教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課程事實者。
(四)名額:45名,閩客原三組,每組上限15人,額滿為止。
三、研習報名:
(一)即日起至 114年6月18日逕至「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 修網系統報名(https://www1.inservice.edu.tw/index2-3.aspx), 將依符合資格人員之報名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二)報名資格審查:相關報名表件(請參閱研習計畫)備妥郵寄至:302052新竹縣竹北市嘉豐五路一段59號,嘉豐國小戴鳳琴老師收,若有報名相關問題,請逕洽0972982315 戴老師。
(三)研習承辦學校聯絡人:梅花國小教導主任陳靜芷,電話 5841501,分機15,hs5278@mhes.hcc.edu.tw。
四、本局同意核予辦理本項工作及參加研習人員公(差)假登 記。
五、請嘉豐國小協助提供45人以上場地、設備、停車位相關事 宜。
六、檢附旨案研習計畫1份。
二、研習時間、地點及參加對象:
(一)研習時間:114年7月7日(星期一)至114年7月11日(星期五)共計5日,合計36小時。
(二)研習地點:嘉豐國小(研習場地停車位有限,請參與研習人員盡量共乘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三)研習對象:
1、新竹縣民:
(1) 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閩、客、原語)且持有中高級以上證書正本。
(2)未持有教師證或現/曾任教職之人員。
2、具教師身分者:
(1)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閩、客、原語)且持有中高級以上證書正本。
(2)持有任一教育階段教師證及3年內曾任新竹縣內教職者。
3、他縣市教學支援人員:
(1)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閩、客、原語)且持有中高級以上證書正本。
(2)持有他縣市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且1年內仍有任教本土語文課程事實者。
(3)預計於新竹縣設籍或居住並於新竹縣學校任教本土語文課程者。
4、高級中等學校教學支援人員:
(1)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閩、客、原語)且持有中高級以上證書正本。
(2)持有高級中等學校教學支援人員證書者。
(3)1年內有任教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課程事實者。
(四)名額:45名,閩客原三組,每組上限15人,額滿為止。
三、研習報名:
(一)即日起至 114年6月18日逕至「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 修網系統報名(https://www1.inservice.edu.tw/index2-3.aspx), 將依符合資格人員之報名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二)報名資格審查:相關報名表件(請參閱研習計畫)備妥郵寄至:302052新竹縣竹北市嘉豐五路一段59號,嘉豐國小戴鳳琴老師收,若有報名相關問題,請逕洽0972982315 戴老師。
(三)研習承辦學校聯絡人:梅花國小教導主任陳靜芷,電話 5841501,分機15,hs5278@mhes.hcc.edu.tw。
四、本局同意核予辦理本項工作及參加研習人員公(差)假登 記。
五、請嘉豐國小協助提供45人以上場地、設備、停車位相關事 宜。
六、檢附旨案研習計畫1份。
發布組別:
教務處-課發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