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114年度「財團法人新竹縣崇智人文與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3-24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一、依據來源:教育局114.03.13公告編號:95943
二、公告對象:國中高中
三、金額/名額:國中3000元/高中3000元
四、申請期限及繳件方式:
114/04/21(一)前自行自行郵寄至302新竹縣竹北市隘口三街26號3樓-崇智文教基金會。
五、申請條件及補助內容:
1. 獎勵成績優異與品行端正之學生,鼓勵其專注學業、孝親敬長,推廣品格教育,立己立人之能力養成。
2. 為獎勵家境清寒之在學學生。
3. 申請者為本校國中、高中之在學學生。
4. 113上學業平均成績在70分以上及操行甲等(80分以上)。
5. 無違反校規或其他不良紀錄者。
6. 申請表請填寫導師意見,無指導老師意見及簽章者不受理。
7. 必要時本會得赴現場查訪。
8. 家境清寒者、未領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優先受理。
9. 領獎學金後,需參與志工服務8小時。
六、檢附文件:
1.申請書
2.113-1成績單正本(含無記過證明)
3.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
4.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5.鄉(鎮、市)公所之低收入戶證明(具備者優先審核,無則免附)
二、公告對象:國中高中
三、金額/名額:國中3000元/高中3000元
四、申請期限及繳件方式:
114/04/21(一)前自行自行郵寄至302新竹縣竹北市隘口三街26號3樓-崇智文教基金會。
五、申請條件及補助內容:
1. 獎勵成績優異與品行端正之學生,鼓勵其專注學業、孝親敬長,推廣品格教育,立己立人之能力養成。
2. 為獎勵家境清寒之在學學生。
3. 申請者為本校國中、高中之在學學生。
4. 113上學業平均成績在70分以上及操行甲等(80分以上)。
5. 無違反校規或其他不良紀錄者。
6. 申請表請填寫導師意見,無指導老師意見及簽章者不受理。
7. 必要時本會得赴現場查訪。
8. 家境清寒者、未領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優先受理。
9. 領獎學金後,需參與志工服務8小時。
六、檢附文件:
1.申請書
2.113-1成績單正本(含無記過證明)
3.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
4.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5.鄉(鎮、市)公所之低收入戶證明(具備者優先審核,無則免附)
發布組別:
教務處-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