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財團法人邱創煥文教基金會「113年(第十五屆)績優清寒孝親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9-24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一、依據來源:國教署113.09.18臺教國署高字第1130108603號二、公告對象:國中、高中
三、金額/名額:
高中6000元/全國20名
國中6000元/全國20名
四、申請期限及繳件方式:
113/11/25(一)16:00前繳件至教務處找韓小姐,逾期不候。
五、申請條件及補助內容:
1.本校在學國中、高中學生。
2.家境清寒且具有中低收入戶或其他清寒證明。
3.112學年度(上下學期)85分以上。
4.孝行須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有下列具體事蹟:
(1)能長期協助家務,照護老殘幼小,親侍久病未癒之尊親屬,經年如一而無怨尤者。
(2)謹身節用,刻苦奮鬥,盡力侍奉父母及尊親屬,深得里鄰讚佩者。
(3)克盡孝道,助人行孝,糾正社會不良風氣,感化頑劣有具體事蹟者。
(4)其他對待尊長之行為,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足以導引人心,見賢思齊者。
六、檢附文件:
1.申請表。
2.師長推薦書(載明學生家境、孝親及就學情況)。
3.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正本,貼於證件黏貼表。
4.112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戳章之成績單影本。
5.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清寒證明。
6.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
發布組別:
教務處-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