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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3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7-02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發布組別: 學務處-訓育組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年6月13日藝視字第1130001761號函及教育部113年6月4日臺教師(一)字第1130055985號函辦理。

二、113學年度如試辦部分類組決賽現場創作,其類組組別及簡章,擇期另行公告。

三、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抄襲、代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四、旨揭要點可逕自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s://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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