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辦法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8-09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依據教育部110.07.22臺教師(一)字第1100097438號函★申請條件及補助內容說明:
特殊才能組:
一、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中以上學校在學學生,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在音樂、美術、舞蹈、戲劇等表演相關領域,表現優異,且近三年曾參與政府核定有案之國際或國內全國性個人比賽,並取得前三名或特優獎者。
2. 於教育部公布之最新年度全國運動會競賽規程刊載之體育競賽種類中,個人競賽項目成績表現優異,近三年曾入選國家代表隊或培訓隊,或曾參與國際性具規模之比賽以及國內由中央政府主辦之全國性個人競賽項目,並取得前三名或特優獎者。
二、 符合培育條件之申請者中,若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者優先錄取。
三、 特殊才能組培育學生,若表現優異且取得教育部採認之上述(一)所列國外學校之大學部、碩、博士班入學許可,或國中、高中學生表現特別優異且取得入學許可,均得經個案審核與評估後,亦可繼續給予培育。
網址:https://www.ht.org.tw/religion178.htm
★檢附文件:
1. 申請書。
2.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最近三個月內)。
3. 申請人自傳(含個人求學歷程、生涯規劃、家庭經濟環境、社會服務看法、如何運用本獎助學金等)。
4. 指導老師(或所長)推薦書。
5. 在學證明。
6. 資賦優異證明:除歷年成績單正本外,並需檢附參與比賽得獎證明影本及最具代表性之作品或演出、表現(靜態提供照片、圖稿等;動態則提供個人演出、作品、比賽或專長活動項目之動態紀錄影片)。
★申請名額:不限
★獎助金額:視受培育學生之學雜費、書籍購置需求、國內外生活費等實際狀況個別評估核給。
★申請期限繳件方式:
上學期至 9 月 30 日截止。
下學期至 3 月 10 日截止。
請同學自行上網填寫google表單及下載申請書,備妥文件於申請截止日前自行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