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竹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幼兒園兼任行政工作獎勵金加發實施計畫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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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本縣獎勵金每學期辦理1次,學校應於學期結束後二個月內發給完竣,由學校預算支應,自115年2月1日起實施,由本府教育局核定各校行政人力員額及獎勵金發放數額後,由各校據以辦理發給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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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