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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全國高級中等學校童軍大露營活動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9-24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2027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童軍大露營實施計畫

一、依據:115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

二、目的:

(一)透過行義活動及童軍社團之觀摩與聯誼,融入性別平等意識,精進品格教育。

(二)提供學生服務學習及志願服務的機會,激勵參與公共事務意願。

(三)透過小隊分工及互助合作的過程,培養團隊精神,提升自我價值。

(四)增進學生服務學習及力行「做中學」的精神,提升學生多元學習的機會。

(五)融合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國防教育暨防制藥物濫用知能,促進健身愛國之情操。

三、大會主題:童聚半線承薪火,彰顯永續築夢行

四、指導單位:教育部、彰化縣政府、中華民國童軍總會、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國防部。

五、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六、承辦單位: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臺灣省童軍會。

七、協辦學校:國立華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埔里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內埔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八、協辦單位:建國科技大學、彰化縣童軍會、教育部彰化縣聯絡處、國軍中部

地區人才招募中心。

九、參加對象:全國高級中等學校童軍社團學生。

十、活動時間:116 年1 月25 日(星期一)至1 月29 日(星期五),共5 天4 夜。

十一、活動地點:建國科技大學、彰化縣立體育場(館)。

十二、活動內容:

(一)深化反毒、防毒知能及法治教育,落實無毒及友善校園。

(二)儀典活動:開(閉)幕典禮、檢閱、升旗、營火等各種儀典活動。

(三)知能活動:童軍技能、興趣探索、法治教育及社區文化特色等。

(四)參觀旅行活動:古蹟探索、參觀旅行、文化與文物參訪等。

(五)體能活動:野外活動及探索體驗等。

(六)聯誼活動:團、營、小隊聯誼、表演及團康活動等。

(七)專科考驗:童軍進程相關專科章等。

(八)推展全民國防教育,體驗認知國防裝備。

(九)職能探索。

十三、活動日程表:如附件1。

十四、組隊與訓練:

(一)各校報名以10 人(上限)編成1 小隊為單位,其中至少須有1 位帶隊師長;如單一學校人數不足,得跨校組隊,惟與他校合併報名時,各校均須有1 位

帶隊師長,並需經原就讀學校書面同意,及擇一學校為主要報名單位,以辦理統一報名與繳費事宜。

 

(二)帶隊師長需為學校正式教職員或童軍社團指導教師,請學校依規定支給差旅費及報名參加費,並核予活動期間之公假;報名時需要上傳以下資料:

1. 學校任職證明、社團指導教師證明或學校聘任證明。

2. 學校切結書(格式如附件2)。

(三)大露營活動前請各校利用假期實施集中訓練,凝聚團隊向心力藉以提升大露營之品質。

(四)帶隊師長係經學校核予公假及派任帶隊參加本活動,為確保學生活動期間安全,帶隊師長務必全程陪同學生參與活動,切勿擅離營隊。

十五、經費:

(一)報名參加費用每人新臺幣1,500 元(含伙食、保險、紀念品等費用),帶隊師長亦同;繳費時以每小隊10 人(含帶隊老師)為一單位辦理,往返交通

費請各校(單位)自行負擔。若為合併報名,由主要報名單位負責辦理報名及繳費作業。

(二)經濟弱勢(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學生(由各校本權責核定),每人參加費用減免新臺幣900 元,並請於報名時註記,以利承辦學校核算報名費。

(三)擔任領隊、服務員及工作人員,請各校(單位)准予公(差)假,並依規定支給差旅費。

十六、報名及繳費(分二階段):

(一)第一階段報名

請依下列步驟完成報名手續:

1. 報名日期:自115 年10 月12 日(星期一)起至10 月30 日(星期五)止,請至校安中心找林老師報名。

2. 因活動場地規劃限制,本次參加人員上限為900 人,額滿為止。

3. 每校以第1 小隊為正取小隊,至多2 小隊為原則,若該校有報名超過2小隊,則列為候補小隊。

4. 倘報名人數超過前開第2 點所訂人數上限時,則依以下原則依序錄取:

(1)第1 錄取比序:鼓勵多校參與及交流,以校為單位,每校第1 小隊優先錄取。

(2)第2 錄取比序:倘每校第1 小隊錄取後仍有缺額,則依每校報名時間排序,由報名時間最早之學校依序錄取第2 小隊,直至額滿為止。

(3)第3 錄取比序:倘經前二輪報名錄取階段後仍有缺額,則依每校報名時間排序,由報名時間最早之學校依序錄取第3(候補)小隊,直至額

滿為止。

5. 請至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網頁(https://www.csvs.chc.edu.tw/)「2027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童軍大露營」報名網站註冊相關資料,

依規定填寫相關資料後,列印報名表並經學校核章後上傳。

6. 未依規定期程完成報名或逾期報名者,恕不受理。

7. 115 年11 月12 日(星期四)前於網站公告錄取學校之參加隊數,並進行第二階段繳費。

 

(二)第二階段繳費

請依下列步驟完成費手續:

1. 繳費日期:自報名錄取公告日起,至115 年11 月19 日(星期四)止。

2. 參加費用請匯款至下列帳戶,並請於匯款單備註欄標明學校簡稱(8 字為限)以便查驗。

金融機構名稱:臺灣銀行員林分行

分行代號:0040495

帳號:049-036-070127

戶名:中等學校基金-員林崇實高工401 專戶

3. 跨行匯款手續費需自付,不包括在參加費用內。

4. 將「匯款繳費收據影本」註明學校名稱、聯絡人、電話後,上傳至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網頁(https://www.csvs.chc.edu.tw/)

「2027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童軍大露營」報名網站。

 

(三)報名完成後不予退費,若屆時因故無法參加,仍將發給本次大露營應屬該人員之個人裝備。學員名單如有更換,請於115 年12 月4 日(星期五)前

告知,逾期者恕不受理活動名牌及參加證明變更。

 

(四)相關問題請洽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訓育組莊惠雯組長:聯絡電話:04-8347106#502。

學務處黃冠迪主任:聯絡電話:04-8347106#501。

十七、鼓勵身心障礙學生參與活動;並宣導落實融合教育理念,以促進身心障礙學生平等參與權益。

十八、本活動是教育部主辦年度內重要之學生童軍教育活動,為維護學生安全,活動工作人員、服務員與帶隊師長有下列情事者,學校不得招聘及為其報

名參加活動:

(一)教育人員: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 條第1 項各款所定情事之一並經查證屬實。

(二)非教育人員:準用上開法規所定之禁制行為態樣。

(三)其他行為違反相關法規,經學校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四)行為違反相關法規尚在事件調查階段者,亦同。

十九、報到:請依網站公布之露營通報說明辦理。

二十、裝備:請參閱活動通報準備。

二十一、參與本活動有功人員請各校依教育人員獎勵規定予以敘獎。

二十二、本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發布組別: 學務處-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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