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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第6點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11-03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來文主旨:「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第6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2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2864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來文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23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2864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發布組別: 教務處-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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