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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財團法人台北市山西文教基金會113學年度助學金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3-04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一、依據來源:該會114.02.21(114)晉文勇字第408號

二、公告對象:高中

三、金額/名額:合於規定者發給助學金,其金額按當年總申請人數及基金孳息收入分級斟酌決定。

四、申請期限及繳件方式:114/03/21(五)16:00前繳件至教務處找韓小姐,逾期不候。

五、申請條件及補助內容:
1. 高中在校生以上具有山西省籍學生,或母親為山西省籍之學生(僅限親生子女)。
2. 未享有公費待遇。


六、檢附文件:
1.申請表。
2.本籍證明文件:山西省籍證明文件或直系血親之有效本籍證明文件,或由山西省同鄉會出具之會員及籍貫確認函。
3.申請人郵局或銀行帳戶之存摺影本。
4.113-2在學證明文件(或註冊收據及學生證影本)
發布組別: 教務處-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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