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獎助學金]新竹市113學年度第1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10-01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一、依據來源:教育局113.09.25教學字第1135041957號

二、公告對象:高中

三、金額/名額:每名1500元。
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校及補校(含五專一、二、三年級)每學期獎勵50名(日校47名、補校3名)。

四、申請期限及繳件方式:
113/10/25(五)中午12:00前繳件至教務處找韓小姐,逾期不候。

五、申請條件及補助內容:
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本校高中二、三年級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受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並具下列條件者:
1. 各項平均成績(含學業及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
2. 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

★審查原則:
高中:視申請者之學期學業成績班級排名,依序錄取50名(日校47名、夜校3名)。班排名相同者以學業成績高者為優先,成績相同時,以體育成績高者為優先,分數仍相同時由新竹市政府決定。


六、檢附文件:
1. 申請書。
2. 前學期(112-2)成績單。
3. 戶口名簿影印本(由申請人加蓋私章)。
發布組別: 教務處-幹事
瀏覽數:

中英切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