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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110學年度第1學期『韌世代』獎助學金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8-05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依據新竹縣政府110.7.22府教學字第1100368570號函

★申請資格:
需同時符合下列7點,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一、 年齡: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25歲者。
二、 學歷: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碩士之學生,不含軍警校、大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
三、 學業成績: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含75分)。
四、 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
五、 家庭收入:
1. 109年度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 109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120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2萬元以下。
六、 家庭特殊狀況:
1. 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 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七、 韌世代精神:
1. 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2. 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檢附文件:
1. 申請表、自傳(至少500字)、教師推薦函(就讀之學校老師推薦)。以上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蓋章。推薦函由推薦人親筆簽名蓋章。
2. 109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印鑑證明。
3. 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4. 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109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證明正本各一份。
5. 110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校「註冊繳費收據」影本一份或校方開立之「在學證明」正本一份。
6. 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
若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診斷證明須蓋有醫院名稱大印章及醫師印章。
7. 韌世代精神之佐證資料:參與志願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個人特殊事蹟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

★名額:不限

★獎助金額:一學期1萬元

★繳件期限:
110年9月30日(四)前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
戶籍地在新竹縣市請寄至:(300)新竹市光復路1段531巷72之8號
有疑問也請自行電洽:03-567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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