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財團法人台積電慈善基金會【弱勢獎勵學金計畫】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6-01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依據新竹縣政府110.05.25府教學字第1103700598號函
一、申請資格:
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就讀本縣高中、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在學學生,且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補助者,並具下列條件者:
(一) 家境具經濟陷困事實:具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清寒或其他明顯經濟陷困之證明,須由第三方如:里長、導師或社工認定。
(二) 成績優異或特殊技能優秀(兩者擇一):
i. 全校成績達前25%或學科分數學年總平均達75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
ii. 凡參加全國性比賽以上且進入決賽有優良成績者,相關競賽參照項目(詳附件,請參考校網)。
(三) 須配合台積電慈善基金會相關公益活動,(例如:填寫感謝卡片以及不定期的訪視需求)。
二、補助內容及名額:
本校國中部及高中部各得提報1名,如申請人數超過,將列入主管會議審核後送件。
(全縣高中獎勵2名,每名3萬元
全縣國中獎勵4名,每名1.5萬元)
三、檢附文件:
1、 申請書。
2、 在學證明影本1份。
3、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證明書(單)1份(請將等第成績換算成數字)。
4、 個人單項才藝優秀需檢附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證件文件影本。
5、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戶籍謄本須為繳交申請書前一個月內申請者)1份。
四、繳件方式及期限:
110/06/04(五)上午11點前繳申請表及相關附件至教務處韓小姐,逾期不候。
註:因應疫情關係目前停止到校上課,若有申請需求的同學可email
(academic-clerk1@ljsh.hcc.edu.tw)或電洽討論相關事宜(分機509,找韓小姐)
一、申請資格:
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就讀本縣高中、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在學學生,且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補助者,並具下列條件者:
(一) 家境具經濟陷困事實:具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清寒或其他明顯經濟陷困之證明,須由第三方如:里長、導師或社工認定。
(二) 成績優異或特殊技能優秀(兩者擇一):
i. 全校成績達前25%或學科分數學年總平均達75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
ii. 凡參加全國性比賽以上且進入決賽有優良成績者,相關競賽參照項目(詳附件,請參考校網)。
(三) 須配合台積電慈善基金會相關公益活動,(例如:填寫感謝卡片以及不定期的訪視需求)。
二、補助內容及名額:
本校國中部及高中部各得提報1名,如申請人數超過,將列入主管會議審核後送件。
(全縣高中獎勵2名,每名3萬元
全縣國中獎勵4名,每名1.5萬元)
三、檢附文件:
1、 申請書。
2、 在學證明影本1份。
3、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證明書(單)1份(請將等第成績換算成數字)。
4、 個人單項才藝優秀需檢附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證件文件影本。
5、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戶籍謄本須為繳交申請書前一個月內申請者)1份。
四、繳件方式及期限:
110/06/04(五)上午11點前繳申請表及相關附件至教務處韓小姐,逾期不候。
註:因應疫情關係目前停止到校上課,若有申請需求的同學可email
(academic-clerk1@ljsh.hcc.edu.tw)或電洽討論相關事宜(分機509,找韓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