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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轉知財團法人褒忠亭義民中學財團110年新竹縣褒忠義民廟清寒獎學金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5-07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依據110.05.04財團法人褒忠亭義民中學財團義民財團字第1100134號函

申請資格:
1. 限符合家境清寒,成績優異之國中九年級學生申請。
2. 家境清寒請提供相關證明或導師紙本敘述。

補助內容:5000元
申請名額:1名(申請人數超過時移請主管會議審核)
檢附文件:
1. 申請書(請導師填寫「導師評鑑」欄位)。
2. 109上學期成績單。
3. 身分證正反面或戶口名簿影本。

繳件方式及期限:
110/05/13(四)放學前繳申請表及相關附件至教務處韓小姐,逾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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