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新竹市109學年第2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3-18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依據新竹縣政府110.03.12府教學字第1100341547號函
申請資格:
凡設籍新竹市六個月以上, 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受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並具下列條件者:
甲、 各項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
乙、 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
補助內容:每學期獎勵50名,每名1500元。
檢附文件:
1.申請書。
2.109上成績單影本
3.戶口名簿影本,由申請人加蓋私章
繳件期限:110/3/26放學前繳申請表、附件至教務處韓小姐
申請資格:
凡設籍新竹市六個月以上, 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受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並具下列條件者:
甲、 各項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
乙、 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
補助內容:每學期獎勵50名,每名1500元。
檢附文件:
1.申請書。
2.109上成績單影本
3.戶口名簿影本,由申請人加蓋私章
繳件期限:110/3/26放學前繳申請表、附件至教務處韓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