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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轉知財團法人正德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10年度春季地方清寒獎助學金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3-12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財團法人正德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10.03.08正德文教字第110030801號

申請資格:
1. 本校高中部清寒學生。
限額10名,申請人數超過名額時報請主管會議校內審議。
2. 清寒:低收、中低收或提出清寒證明
3. 110.04.18前完成參與8小時慈善義工服務與2小時讀書會(詳見附件4)

檢附文件:
1. 申請書(附件2)
2. 學生公益服務及讀書會報名表(附件4)
3.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4. 學生證影本(已蓋有最近一學期註冊章)
5. 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里長清寒證明)影本。

繳件方式及期限:
110/03/19(五)中午前繳申請表及相關附件至教務處韓小姐,逾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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