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轉知財團法人樄瀏教育基金會針對109學年下學期貴校清寒學生提供獎助學金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3-08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依據財團法人樄瀏教育基金會110.02.26樄瀏基金(110)發字第002號函辦理
申請資格:
1. 以清寒學生為主。
2. 依[縣府]登記有案低收入戶優先,操行70分以上(依獎懲紀錄參考)。
3. 本校國高中共限額10名。
(註:扣除符合資格之低收入戶學生後,可申請名額剩5名,導師得以「特殊援助個案」進行申請)
4. 為「特殊援助個案」者,請導師於申請書下方空白處填寫說明內容或另行繕打關於該個案之說明文件,並加蓋導師章以茲證明。
5. 申請個案超出名額將於行政主管會議審議。
6. 不得重複申領其他獎助學金。
繳件期限:110/3/12(五)中午12:00前繳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至教務處韓小姐,逾期不候。
申請資格:
1. 以清寒學生為主。
2. 依[縣府]登記有案低收入戶優先,操行70分以上(依獎懲紀錄參考)。
3. 本校國高中共限額10名。
(註:扣除符合資格之低收入戶學生後,可申請名額剩5名,導師得以「特殊援助個案」進行申請)
4. 為「特殊援助個案」者,請導師於申請書下方空白處填寫說明內容或另行繕打關於該個案之說明文件,並加蓋導師章以茲證明。
5. 申請個案超出名額將於行政主管會議審議。
6. 不得重複申領其他獎助學金。
繳件期限:110/3/12(五)中午12:00前繳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至教務處韓小姐,逾期不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