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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財團法人傳世暨曉龍教育基金會-體育獎學金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9-30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一、依據來源:教育局111.09.24公告編號51819

二、公告對象:國中

三、金額/名額:5000元,體育獎學金,全縣15名

四、申請期限及繳件方式:111/10/07(五)中午12:00前繳件至教務處找韓小姐,逾期不候。

五、申請條件及補助內容:
1.設籍新竹縣,國中在校生。
2.體育獎學金:
(1) 體育競賽(參照全運會比賽項目)表現成績優異者,符合下列資格之ㄧ:
A. 凡代表中華民國或本縣參加國際性正式比賽表現優異獲前八名者。
B. 凡代表本縣參加全國運動會、全國田徑錦標賽表現優異獲前六名者(接力除外)。
C. 凡代表本縣所屬之中等學校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田徑錦標賽表現優異獲前三名者(接力除外)。
D. 凡於縣級以上(含縣級)比賽,破(創)大會記錄者。
(2) 日常表現成績甲等或75分以上者。
(3) 家境清寒,領有低收入戶證明者或原住民生優先考慮。
(4) 當學期未領取其他單位或學校獎助學金者。

六、檢附文件:
1. 申請書。
2. 體育競賽獲獎證明或獎狀影本。
3.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印本乙份。
4. 學生證影本乙份(需加蓋已註冊章)。
5. 110下在校學期成績單影本乙份。
6.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或由學校班導師出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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