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函轉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國土測繪圖資樣本申請使用方案」1份,請貴校參酌使用,俾利空間資訊教學之推廣應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114年10月29日測管字第1141570550號函辦理。
二、旨揭中心為我國地理資訊及測繪圖資產製主要權責機關,為協助各級校空間資訊相關教學,培養學生以空間之視角進行研究及解決問題能力,並推廣國土測繪圖資之應用,爰選定「都市區」及「鄉區」各1處,提供提供可套疊多項圖資之「圖資樣本」,歡迎貴校師生依旨揭方案去函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申請使用。
三、前開「圖資樣本」之內容項目、申請方式及使用注意事項等資訊,請參閱旨揭方案文件,倘有相關疑問,請洽詢本案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承辦人員吳技士(電話04-22522966分機340;電子郵件:55564@mail.nls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