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4-30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一、依據來源:教育局114.04.28教學字第1140002677號
二、公告對象:國中
三、金額/名額:每學年度申請1次,每校提供6名學生申請,每位3,000元
四、申請期限及繳件方式:114/05/05(一)16:00前繳件至教務處找韓小姐,逾期不候。
五、申請條件及補助內容:
1.設籍於新竹縣並就讀縣內各國民中學(不包
含國中補校)之清寒在學學生。
2.家境清寒、領有低收入戶證明者或由學校班導師推薦證明。
3.或由學校、導師推薦說明其家庭突遇重大變故,致使生活困頓、經濟來源無可依靠、以致無力完成註冊,恐有學業中輟之虞者。
4.日常生活成績甲等或75分以上,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5.當學期未領取其他單位或學校獎助學金者。
六、檢附文件:
1.申請書(須核章)1份。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1份。
3.學生證影本1份(須加蓋已註冊章)。
4.在校學期成績單影本1份。
5.班導師出具說明家境清寒或可證明家庭突生變故之文件、說明。
6.其他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