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新竹市「113學年第2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3-04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一、依據來源:教育局114.2.24教學字第1145007748號函

二、公告對象:高中

三、金額/名額:每名1500元。

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校及補校(含五專一、二、三年級)每學期獎勵50名(日校47名、補校3名)。


四、申請期限及繳件方式:
114/03/24(一)16:00前繳件至教務處找韓小姐,逾期不候。

五、申請條件及補助內容:
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本校高中部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受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並具下列條件者:
1. 各項平均成績(含學業及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
2. 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
★審查原則:
高中:視申請者之學期學業成績班級排名,依序錄取50名(日校47名、夜校3名)。班排名相同者以學業成績高者為優先,成績相同時,以體育成績高者為優先,分數仍相同時由新竹市政府決定。


六、檢附文件:
1. 申請書。
2. 113-1成績單。
3. 戶口名簿影印本(由申請人加蓋私章)。
發布組別: 教務處-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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