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新竹縣113-2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3-04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一、依據來源:教育局114.02.11教學字第1141000208號

二、公告對象:國中、高中

三、金額/名額:國中5名,600元/高中8名,1000元

四、申請期限及繳件方式:
114/03/17(一)16:00前繳件至教務處找韓小姐,逾期不候。

五、申請條件及補助內容:
1. 設籍新竹縣6個月
2. 家境清寒,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金
3. 113-1國中各領域平均80分以上。
4. 113-1高中、高職學生德行成績甲等 (八十分以上),學期成績及體育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者。無德行成績者以獎懲、日常生活綜合表現、服務學習紀錄或特殊不良表現等項目核定。

六、檢附文件:
1.獎學金申請表1份(學生填寫)
2.獎學金申請名冊1份(教務處製)
3.113-1成績證明書
4.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A4規格)。
5.清寒證明文件,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亦可
6.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7.德行成績 (無此項成績者以獎懲、日常生活綜合表現、服務學習紀錄或特殊不良表現等項目核定)。
發布組別: 教務處-幹事
批次下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