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3-04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一、依據來源:國教署114.01.16臺教國署高字第1140006079號
二、公告對象:高中
三、金額/名額:一學期1萬元/名額不限
四、申請期限及繳件方式:
114/03/14(五)前自行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
戶籍地在新竹縣市請寄至:(300)新竹市光復路1段531巷72之8號
有疑問請電洽:03-5678585
五、申請條件及補助內容:
需同時符合下列7點,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一、 年齡: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25歲者。
二、 學歷: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高中職。
三、 學業成績:113-1平均75分以上。
四、 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
五、 家庭收入:
1. 114年度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 112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120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2萬元以下。
六、 家庭特殊狀況:
1. 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陷於困境。
2. 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七、 韌世代精神:
1. 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
2. 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六、檢附文件:
1. 申請表、自傳(至少500字)、教師推薦函(就讀之學校老師推薦)。以上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蓋章。推薦函由推薦人親筆簽名蓋章。
2. 113-1成績單正本一份,成績單學校章。
3. 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4. 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112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證明正本各一份。
5. 113下「註冊繳費收據」影本一份或「在學證明」正本一份。
6. 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
若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診斷證明須蓋有醫院名稱大印章及醫師印章。
7. 韌世代精神之佐證資料:參與志願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個人特殊事蹟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