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 :
2024-12-04
資訊群組 :
會計室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3年11月26日府主預字第1134811299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事項如下:
(一)每日住宿費(檢據覈實報支)
1、平日上限3500元。
2、假日上限4500元。
(二)附註第三點增加火車商務車廂或相同之座位之文字說明。
三、假日係指行政院函送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內之放假日,並包含放假日前1天,不含放假日最後1天。
四、出差期間跨越新舊規定者,出差人員於舊規定出差期間仍適用舊規定; 於新規定出差期間適用新規定。
五、檢附新竹縣政府來函及修正「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預算執行節約措施注意事項」第一點附表一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