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 :
2024-10-15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一、依據來源:教育局113.10.14教學字第1131001813號
二、公告對象:高中
三、金額/名額:本校3名/每名15000元
申請超出名額,本校將請行政主管會議進行審核作業
四、申請期限及繳件方式:
113/10/18(五)16:00前繳件至教務處找韓小姐,逾期不候。
五、申請條件及補助內容:
1.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就讀本校高中部之家境清寒學生。
2.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
3.家境突遭變故者。
六、檢附文件:
1. 申請表(請至本校校網本公告項下下載,填寫完畢後請申請人簽名及導師核章)
2.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3. 家境清寒需檢附里長證明書。
4. 家境突遭變故者,則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