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 :
2024-10-01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一、依據來源:該會113.09.27竹市樂學字第006號-1
二、公告對象:高中
三、金額/名額:5000元/2名
(申請人數超過時移請主管會議審核)
四、申請期限及繳件方式:
113/10/11(五)中午12:00前繳件至教務處找韓小姐,逾期不候。
五、申請條件及補助內容:
1.設籍於新竹縣市,並就讀本校高中部之低收入戶或實際清寒及貧困家庭之學生。
2.112下操行甲等以上,學業成績70分以上,需由班導師初審校方複核。(高一新生請提供國九下學期成績單)
六、檢附文件:
1. 申請表(低收或清寒學生家庭狀況請導師敘明概況)。
2. 112下學期成績單。
3. 低收證明或清寒證明(村里鄉鎮區公所均可)。
4. 全戶戶籍資料(三個月內的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