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9-16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一、依據來源:教育局113.08.15教學字第1135034088號
二、公告對象:國中、高中
三、金額/名額:高中5000元/國中3000元
四、申請期限及繳件方式:113/09/25(三)16:00前繳件至教務處找韓小姐,逾期不候。
五、申請條件及補助內容:
學業優秀獎學金要件
1. 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本校高中部、國中部)具原住民身分學生。
2. 同一學期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3. 前一學期改過銷過或功過相抵後,無受小過以上之處分。
4. 學業優秀獎學金成績證明:
(1) 高中:前一學期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達同年級、同年級同科(組)或學程之PR70以上。
(2) 國中: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成績達乙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5. 國一及高一新生皆可申請獎學金,須至原就讀學校申請,並請於申請單上註明「畢業生」,國一檢附小六下學期成績單;高一檢附國三下學期成績單。(例如:國一新生欲申請獎學金需向原就讀國小申請,由原國小提出申請及發放獎學金,申請學校寫原國小名稱,年級6「畢業生」)。
6. 國小學生無獎懲紀錄無需附件。
才藝優秀獎學金要件
請同學至校網查詢本案附件要點
六、檢附文件:
學業優秀獎學金
1. 申請表
2. 身分證明文件
3. 112-2成績單暨獎懲紀錄證明
才藝優秀獎學金
1. 申請表
2. 身分證明文件
3. 112-2獎懲紀錄
4.近一年內獲獎證明文件影本(需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5.申請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者,請另行檢附競賽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