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9-16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一、依據來源:教育局113.08.26教學字第1135035592號
二、公告對象:國中
三、金額/名額:國中生每學期2,000元整(即每學年4,000元整)
四、申請期限及繳件方式:113/09/23(一)16:00前繳件至教務處找韓小姐,逾期不候。
五、申請條件及補助內容:
1.清寒,係指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50萬元以下之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學生;本助學金計入家戶年所得之成員為申請人之主要照顧者-父母(或繼父母、同性配偶)。
六、檢附文件:
1.申請表及相關證件黏貼表(雙面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