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3-20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一、依據來源:教育局112.03.09教學字第1120001541號
二、公告對象:國中
三、金額/名額:每名2000元,本縣預計補助250人
四、申請期限及繳件方式:112/04/14(五)16:00前繳件至教務處找韓小姐,逾期不候。
五、申請條件及補助內容:
1.家境清寒或家遭變故之國中及國小學生。
2.前一學期需無記過處分。
六、檢附文件:
1. 獎助學金申請表(須核章)並加蓋學校關防1份(附表1)
2. 111學年度上學期之在學成績證明。
3. 低收、中低收或清寒證明文件影本1份;若無證明文件,請導師簽註意見於獎助學金申請表上(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