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新竹市快樂學習教育協會109學年度第二學期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4-14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依據新竹市快樂教育協會110.04.07竹市樂學字第007號

申請資格:
1. 設籍於新竹縣市,並就讀本校高中部之低收入戶或實際清寒及貧困家庭之學生。
2. 109上操行甲等以上,學業成績70分以上,需由班導師初審校方複核。

補助內容:5000元
申請名額:2名
(申請人數超過時移請主管會議審核)
檢附文件:
1. 申請表(清寒學生家庭狀況請導師敘明概況)。
2. 109上學期成績單。
3. 清寒證明(村里鄉鎮區公所均可)。
4. 全戶戶籍資料(三個月內的正本)。

繳件方式及期限:
110/04/16(五)放學前繳申請表及相關附件至教務處韓小姐,逾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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