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獎助學金]財團法人傳世暨曉龍教育基金會-清寒學生與原住民學生助學金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9-30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一、依據來源:教育局111.09.24公告編號51819

二、公告對象:國中

三、金額/名額:5000元,清寒助學金,本校3名
註:名額超過時送行政主管會議審議。

四、申請期限及繳件方式:111/10/07(五)中午12:00前繳件至教務處找韓小姐,逾期不候。

五、申請條件及補助內容:
1.設籍新竹縣,國中在校生。
2.清寒學生與原住民學生助學金:
(1) 清寒一般生:
A.家境清寒,領有低收入戶證明者或由學校班導師推薦證明。
B.或由學校、導師推薦說明其家庭突遇重大變故,致使生活困頓, 經濟來源無可依靠,以致無力完成註冊,恐有學業中輟之虞者。
C.日常生活成績甲等或75分以上,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D.當學期未領取其他單位或學校獎助學金者。
(2) 原住民身分:
A. 具原住民族籍之國民中學在學學生。
B. 以家境清寒(可由班導師認定),或領有低收入戶證明者為優先。
C. 日常生活成績甲等或75分以上,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D. 當學期未領取其他單位或學校獎助學金者。

六、檢附文件:
1. 申請書,並勾選一般生或原住民生。
2.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印本乙份。
3. 學生證影本乙份(需加蓋已註冊章)。
4. 110下在校學期成績單影本乙份。
5. 班導師出具說明家境清寒或可證明家庭突生變故之文件、說明。
6. 其他證明文件。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