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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僑務委員會111年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案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9-23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一、依據來源:教育局111.09.22教學字第1115021422號

二、公告對象:高中

三、金額/名額:每名5000元,獎狀乙只

四、申請期限及繳件方式:請同學自行上網填寫申請表後列印,於10月4日(二)16:00前填妥申請表,備妥其他文件繳至教務處韓小姐,逾期不候。

五、申請條件及補助內容:
1. 就讀中等學校二年級以上,符合「僑務委員會獎勵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規定,其上一學年(110)學業總平均成績或等第還原成績在85分以上,並無受警告以上處分之僑生,均得提出申請。
2. 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申請。

備註:依各校函報符合資格人數按比例分配獲獎名額,並依建議核獎序次,於該名額內核定獲獎名單

六、檢附文件:
1. 至「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線上填寫申請表並列印。
2. 居留證件或身分證影本。
3. 110學年度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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